魏善伟 因保管不善,将枣房权证薛城字第00403386号,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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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此声明
声明人:魏善伟
????2022年 6月20日